大道,而非小同。

以前我有一个认知,谈恋爱太相似的两个人未必有结果。

逻辑是,两人太过于相似,会变成 1+1≈1.3,而如果差异较大,结婚后会变成 1+1≈1.8,幸福度会更高些。

比如我懂音乐,你懂化学,那都可以转化为生活的调味剂,但如果我们都懂音乐,最后无非就是由于音乐我们相遇了,因为互相怜爱所以相知了,因为荷尔蒙所以结婚了。

但婚姻是几十年的事情,不可能靠音乐一直维持乐趣,越到后面婚姻会越无趣。

最近我有了人际关系的另一个感悟,推翻了之前的实体表象。(恋爱是分支,这里谈整体人际关系)

道不同,不相为谋。

世界是变化的,人也是,有的走的更高,有的走的过慢,必然造成二者认知、习惯不在一个层级,即“道不同”,虽然我也很希望它同,但不能忽略理智,只能忍痛接受这个事实。

不要想着绑定周围所有的人一起走,有人走不动了、有人走其他路了、有人习惯变了,都很正常。再见之时,谈谈以前“同道”时期的话题即可,谈其他的,失望只会越来越多,何必自讨苦吃。

不相谋,也要分两种情况。

一种是亲近之人,未必不相谋就是坏事。只是不适合合伙干大事,但聊聊过往无功利时期的趣事,也是值得的。

……

好记性、灵感这种东西来了一定要及时写完,一个月后的此时忘记后文想写什么了,但我又认为这个感悟很重要,所以仍然决定发布这篇“残文”。